补办行车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手续:
1. 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明;
2. 在丢失地点或牌照管辖区的派出所开具的丢失证明;
3. 购买车辆的原始发票;
4. 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5.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完成以上准备后,按照以下步骤到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补证:
1. 在车辆管理所领取补证、换证的申请表,并将牌照交给车管所部门;
2. 提交所需材料后,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3. 持受理凭证到指定窗口完成缴费;
4. 等待行驶证制作完成并领取。
注意事项:
1. 行驶证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备证件,丢失后应及时补办;
2. 补办行驶证期间,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属于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受到相应处罚;
3. 目前行驶证补办业务需在发证所在地车管所办理,暂不支持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