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车上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车辆条件、车主条件、材料准备和办理地点等方面。
车辆条件:申请机动车登记,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对于电动车上牌,还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电动车必须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最高时速不超过25千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车主条件:车主需为厦门市户籍居民或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地居民。单位车主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材料准备:办理厦门牌照需准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机动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机动车产品合格证、机动车3C认证证书(如为电动车)。
办理地点:前往就近的交警大队(如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办理上牌手续。
此外,新车注册还涉及购车发票、车船使用税、环保审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事项,由市公安局牵头,税务、环保、保险等部门联办。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