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报废补偿标准如下:
1.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2.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3.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35升以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4.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