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就像人的身体一样
需要定期接受“体检”
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安全性能有隐患
坚决不能上路
近日,平潭交警接到预警信息,一辆小型面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在道路上行驶。骑警队员立即进行布控拦截,在和平大道路口将嫌疑车辆闽KJ***8及驾驶人林某某查获。
民警依法对林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扣留该报废车辆并强制报废。
近期,厦门集美交警在浦林村路开展路面执法时,依法查获驾驶人谢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闽DBQ***小型面包车违法上路。民警依法对谢某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扣留该报废车辆并强制报废。
机动车哪些情形将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易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对驾驶人的影响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还影响驾驶人学法减分。
安全无小事
报废车辆不是“代步工具”
而是“移动隐患”
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决守住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下一篇:汽车轮胎保养小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