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规范其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重中之重。2026年4月1日,由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配套以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形成了覆盖“生产—使用—退役—回收—利用—处置”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监管进入法治化、严标准的新阶段。
此次新规的核心原则是全生命周期溯源、生产者责任延伸和环保安全红线,最突出的变革的是实行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和“车电一体报废”规则。根据新规,每一块动力电池自生产之日起就会被赋予唯一编码,全程录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生产、销售、维修、更换、回收等所有环节都需扫码登记,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同时,新能源汽车报废时,动力电池必须随车一同报废,不得提前拆卸,若车辆进厂时无电池,将无法办理正规报废手续,这一规定从源头杜绝了废旧电池的非法流失,仅换电模式车辆有另行规定。
新规还明确了各方主体的回收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其中,汽车企业对装车电池负主体回收责任,需自建或委托建立正规回收服务网点;电池企业负责回收直接销售的电池;维修和拆解企业产生的废旧电池必须移交正规网点,严禁私自转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拆解、倾倒废旧动力电池。此外,正规回收网点需完成备案,符合环保与安全标准,废旧电池必须定向移交至有资质的综合利用企业,彻底遏制小作坊非法处理带来的安全和环保隐患。
配套标准的升级进一步筑牢了安全与环保防线。即将实施的GB 38031-2025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安全标准,将动力电池热失控后的安全要求从原标准的5分钟预警,提升为2小时内不起火、不爆炸,且所有监测点温度不超过60℃,同时新增底部撞击、快充循环后安全等测试项目。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则提高了资源回收标准,要求锂回收率不低于90%,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禁止梯次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入园经营。
对于退役动力电池的处理,新规明确了“梯次利用优先、再生利用兜底”的合规路径。当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便进入退役阶段,通常这一周期为5至8年。对于容量仍在60%至80%、性能稳定的电池,优先进行梯次利用,经专业检测分选后,重组应用于储能电站、低速电动车、家庭储能和备电UPS等场景,这种方式不仅成本较低,还能有效降低碳足迹,提升电池的经济价值。
对于严重老化、损坏、无法梯次利用的电池,则需进行再生利用,实现有价金属的闭环回收。其标准化流程包括安全放电、自动化拆解、破碎分选和冶金提取,通过湿法或火法冶金技术,提取出碳酸锂、硫酸镍、硫酸钴等高纯度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可回供电池厂制造新电池,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闭环。
此次新规的实施,对车主和行业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影响。对车主而言,车辆报废需车电一体,正规回收可获得残值返还,同时“只换不修”的行业乱象被遏制,电池维修售后更加规范,大幅降低了维修成本。对行业而言,非法小作坊被严厉打击,正规企业获得政策和市场优势,锂、镍、钴等战略金属的国内循环得以强化,有效降低了对外依赖,同时严控重金属和电解液污染,消除了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为保障新规落地,相关部门明确了刚性处罚措施,对未溯源、未编码、不履行回收责任,以及非法回收、拆解、倒卖废旧动力电池的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停产、吊销资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将按《固废法》顶格处罚。如今,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管已全面启动,合规处置退役电池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是守护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引用来源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令第73号)[Z]. 2025-12-31. 2026-04-01实施.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38031-202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Z]. 2025-03-28. 2026-07-01实施.
[3]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42号)[Z]. 2024-12-16.
[4]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启动公告[Z]. 2026-03-31.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Z]. 2020-04-29. 2020-09-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