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金唐北京 金唐北京律师事务所
2026年1月7日 17:30 北京
近日雷军直播回应小米汽车争议,金唐(北京)律师事务所王冠儒律师解读虚假宣传认定、消费者权益保障、软件权责界定三大核心法律议题,为行业合规指路。解读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法律议题。
小米集团创始人雷军开启四小时长直播,正面回应“绿化带战神”“小字营销”“1300公里续航”等近期热议的争议点,强调将改进宣传方式,澄清被断章取义的内容。这场直播累计观看人数破亿,再次将小米汽车推向舆论风口。从法律视角来看,此次争议涉及的虚假宣传、消费者选择权、软件定义汽车权责界定等问题,不仅是小米的“必修课”,更是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合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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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背后的三大法律核心问题:
雷军直播回应的诸多争议,均暗藏明确的法律边界:
虚假宣传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虚假宣传是指通过不实、误导性或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向消费者传递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此前小米汽车被质疑“碳纤维前舱盖仅为装饰”“1548马力需赛道考核解锁”,若小米汽车宣传中刻意误导消费者认为“日常驾驶可随时达到该性能”,则小米汽车可能构成误导性宣传,面临行政处罚。
消费者选择权的保护:小米汽车OTA升级后,要求车主完成赛道考核才能解锁最大马力,不少车主认为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商家变更产品核心功能使用条件,需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并明确告知,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汽车软件订阅服务”的权责空白:现行《汽车三包规定》对软件功能的界定仍存争议,车主购买的是完整车辆还是“硬件+订阅服务”,尚无明确法律答案。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商业属性的常规范畴,应严格贯彻现行法律,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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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与消费者维权的双向启示
雷军在直播中坦言“小米已不在新手保护期”,这句话不仅是对小米自身的警醒,也为整个新能源汽车业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方向:
企业层面:新能源车企应明确区分“赛道数据”与“日常使用场景”,避免夸大宣传;对产品功能变更、OTA升级等事项,需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
消费者层面:选购新能源汽车时,应理性区分“宣传概念”与“实际功能”,优先关注经实测验证的技术参数,而非单纯依赖品牌宣传;发生争议时,保留好购车合同、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
行业层面:此次争议反映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法律规制滞后性的矛盾,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软件功能、OTA升级、性能参数宣传等方面的合规标准。
小米汽车的这场争议,本质上是新能源汽车行业 “创新速度” 与 “合规边界” 碰撞的缩影。从宣传话术的规范到软件权责的界定,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到行业规则的完善,每一个争议点都是推动行业走向成熟的契机。雷军的直播回应既是企业直面问题的态度展现,更折射出行业对合规发展的迫切需求 —— 唯有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消费者保持理性认知、监管层面加快规则补位,才能让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创新与合规的平衡中稳步前行,真正实现技术进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为汽车产业的变革之路筑牢法治根基。
律师简介
王冠儒,兼具高端民商事实务经验与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专业律师。拥有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背景,主攻民商法,精通合同编、公司法、建设工程及侵权纠纷等领域。曾为斯伦贝谢(中国)、北新建材等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复杂诉讼与非诉业务,并凭借英语专业本科的扎实功底,在跨境合同审查与谈判方面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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