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一个引起热议的案例:
某公共充电站(无事发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描述),两辆特斯拉汽车和另一品牌的未上市车型同框出现;后两名电动汽车司机因充电产生纠纷,后续左侧SUV司机下车劝说,而后让出充电桩自行驶离。
后续有关于司机驶离之后去加油,加油之后自行离开的相关报道。
一镜到底。
相关视频结尾处有“推广”的字样,还有必要展开讨论吗?
且不论相关报道内容是否有延展解读,这一案
上一篇:“马彪彪”率先登上“齐鲁1号”文物研学旅游列车,像极了早上挤地铁的你我
下一篇:测评过百台车后,为啥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东风奕派eπ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