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州市出台新能源车推广实施方案,明确推广目标,2025至2027年分阶段,从企业运输、施工机械、运营车辆等多领域推进新能源替代,同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并配套多项保障措施,全面推动新能源车普及,提升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方案》划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到2026年底前,力争实现多个重点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的高比例乃至全覆盖。企业运输方面,国华电厂、旭阳焦化等重点单位货物运输及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除特殊用途外)新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100%;长安汽车、伊利乳业等企业新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并于2027年底达到100%;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化率力争达到100%;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率保持10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外)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年度配备比例努力达到90%以上。新增和更新的环卫专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6年底占比超80%;全市校车新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100%;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市政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100%。铁路货场、重点市场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100%。
为保障推广将加快编制充电站布局规划,保障建设用地,构建便捷高效的充电网络。到2025年底,重点园区、物流枢纽等区域充电桩覆盖率将达80%以上。同时,大力推动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充电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大型商场、景区等公共停车场不低于50%;新建社区固定车位充电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目标是到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充电桩全覆盖,公共充(换)电设施与电动汽车保有量比例不低于1:6。
为保障方案落地,定州市将从统筹协调、政策激励、宣传引导、调度落实四方面发力。通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细化各领域推广措施;整合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新能源车金融服务;多渠道宣传提升社会对新能源车的认知度等,营造绿色出行社会氛围,确保各项目标落地见效。
该《方案》的全面实施,标志着定州市在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迈出了系统性、实质性步伐,有望带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汽车产业升级。
撰写、编辑:赵磊
审核:王昌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