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因超分被注销多年
自己竟浑然不知
继续开车上高速
直到在高速被民警精准拦截
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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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预警指令:在G80广昆高速那坡镇收费站路段,一辆红色小客车的驾驶人有无证驾驶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并成功拦截该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核查后,发现其驾驶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3月份,已被注销,其驾车构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李某陈述,他的驾驶证件在2017年因“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记满12分。在此之后一直没有去参加学习,也不清楚驾驶证什么时候被注销。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01
什么是“失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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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是指驾驶人的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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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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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01
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失驾”情况都是由于交通违法造成的,在没有经过培训学习和考试合格、恢复驾驶资格前,擅自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2
扰乱交通秩序
“失驾”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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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警提示
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
请摒弃侥幸心理
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后
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