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刘涛
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获悉,2025年10月31日起,255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现对以下255辆机动车予以公告,牌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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