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
从这个意见征集稿,发散着想一想,如下:
监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
传统汽车的问题通常在生产后才暴露,而智能网联汽车的软件特性使得”预防性监管”成为可能和必要。
要求OTA升级必须备案,类似将软件更新纳入了药品上市前审批的管理模式。
以前宽进,事后处理。
现在严进,事前预防。
行业发展阶段
智能汽车行业从”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早期很多车企将OTA当作”万能补丁”,边上市边调试。
现在监管层面开始对这种做法踩刹车。
会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但对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应该是积极的。
监管的尺度
智能汽车的核心优势就是快速迭代和持续优化,过严的备案要求可能会削弱这一优势。
关键在于如何设计既保证安全又不过度束缚创新的监管框架。
比如可以考虑分级管理:*安全相关的系统升级严格备案,非安全相关的功能升级简化流程。
对消费者权益的双重影响
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免受未充分测试的软件伤害;
另一方面可能会延缓消费者享受新功能的速度。
这需要在安全和用户体验之间找到平衡点。
留个戳,继续观察。
各位看官,你们怎么看这份意见征求稿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