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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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越线停车了
稍不留神车速过快了
......
在路上行车
难免有疏忽大意之时
对于这种无心之失
我们也深表理解
所以好消息来啦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轻微不罚”要求
金华交警决定在全市范围实行“优驾容错”
即“首违不罚”措施
努力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提问
什么是“首违不罚”
回答
如果你是一名开车习惯很好的“好司机”,并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无交通违法记录,那么当你第一次在我市发生某种轻微的交通违法时(比如稍微超速一点点、不小心开错了车道、临时停错地方一会会儿等),金华交警只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罚款、记分。
此次“首违不罚”措施
对9种交通违法行为(详见下图)
车辆或驾驶人二年内无同种交通违法记录
且在我市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
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
给予警告
优驾容错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可免罚款、记分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越线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骑、轧车行道分界线上行驶的。
值得注意的是
“首违不罚”并非任何错都能警告
它不适用于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
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车辆或驾驶人
此外
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
分心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金华交警将一如既往
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
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