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咨询关于异地学车考试的相关事宜。初学者如何办理转学业务?在本市怎样继续参加剩余的驾照考试?办理流程有哪些?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的解答↓
本市已可办理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搬离原居住地的,可以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该项业务适用于申请人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C类车型)驾驶证业务。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除外。若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可申请将原已通过的科目考试变更至现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同一申请人仅允许办理不超过三次考试变更业务。本市已开展学时对接,对于转入后的剩余考试科目如无考试预约记录或考试记录的,公安部门将会同交通部门审核该科目学时记录。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1、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
2、港澳台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分科目考试手续;在获取《学习驾驶证明》后,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各科目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全部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当日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人进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领证前宣誓,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办理业务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地点:车辆管理所一分所(浦东新区华夏西路2999号)、二分所(闵行区庙泾路100号)、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4777号)、四分所(嘉定区博园路969号)
资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编辑:方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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