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拥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朋友们,换领中国驾驶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01. 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二十条的相关内容,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持有者若符合申请条件,并在核发该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累计居留超过九十日,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或中型客车,申请者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境外驾驶证两年及以上。
02. 所需材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境外驾驶证持有者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身份验证材料
1. 本国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其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3. 台湾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其持有的由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交部的旅行证及相关住宿登记证明;
4.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 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附上停留和居留期超过三个月的有效签证或相关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6.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国际组织驻华人员需持有外交部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身体条件证明
可以前往具备驾驶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由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部队团级及以上或经地市级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出具。
(三)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
如所持证件为非中文表述,需附上翻译机构提供或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
(四)近照
需提供一张白底彩色的一寸免冠照片。
03. 办理流程
申请者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前往卡子湾车管所、乌拉泊车管所或任意一个县级车管所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特别提示:
① “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特指外国及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所核发的正式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包括国际驾驶证、学习驾驶证、临时驾驶证和实习驾驶证。
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境外驾驶证持有者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
③ 若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则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④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的代表须依据外交对等原则执行相关申请。
⑤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者,需在车辆管理所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相应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