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15时15分许,郑州交警三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辖区南四环(嵩山路至华美石材路)路段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豫A5***8号牌的小型客车行驶轨迹异常,遂上前将其拦停,引导到安全区域进行查验。
经核查,驾驶人陈某某的驾驶证已经过期超过三年,处于被注销状态,他当前已不得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陈某某称,自己平时没注意驾驶证的有效期,想着有证就能一直开呢。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教育他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坚决不能再开车上路。
郑州交警三支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要关注自己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应当于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驶证过期未超过一年,可以按照常规换证手续办理,但在换证前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驾驶证会被注销,需通过参加科目一考试(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来恢复已注销的驾驶证。若驾驶证过期超过三年,则无法恢复已注销的驾驶证,需要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