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廓灯和近光灯在作用和使用场景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示廓灯需要在以下情况下点亮:
- 夜间行车时,根据交通法规定,必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傍晚时天色昏暗但又不需要开启前照灯时,应开启示廓灯以警示前后车辆,让其他车辆更容易发现你的车辆,避免危险。
- 在下雨天,驾驶员的视线可能模糊不清,此时有必要开启示宽灯,对前车或后车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道路使用者更容易发现你的车辆,尽量避免造成伤害。
- 雾天能见度降低,视野变窄,视线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开启雾灯的同时也必须开启示宽灯,以给路面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警示作用。
- 在傍晚行驶时,开启示廓灯可以帮助别的车辆更容易地看见你的车辆。当从后视镜看不清楚后方时,应点亮小灯,特别是在下雨天。
近光灯需要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使用近光灯。
- 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应使用近光灯。
- 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行车时,当车速低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近光灯;当车速高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远光灯。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好的路段时,应使用近光灯。
总之,示廓灯和近光灯在不同的情况下起到不同的作用,驾驶员需要根据实际道路状况和交通规则合理使用这两种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