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如果驾驶人忘记携带这些证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并根据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在驾驶人提供相应证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会退还机动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忘记携带证件驾驶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甚至可能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处罚,驾驶人应始终确保在驾驶时携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这是每位驾驶人的法律责任,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一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