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7违章代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擅自改变机动车技术结构的行为,这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不会扣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除了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是被禁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恢复原状并接受处罚。
第十六条列举了六种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三种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包括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以及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但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六种需要在信息或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的情况,包括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号码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车辆识别代号辨认不清或损坏、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以及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换装轮毂,则不得改变轮胎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