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从加速车道进入行车道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不影响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该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如果未达到规定的速度,则应该在慢速车道行驶。而摩托车应该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如果道路上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驾驶人应该按照标志所示的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在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但是,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能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