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发生变化需要在三十日内进行变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以下情况需要进行换证:
一、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发生变化;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
申请换证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和原驾驶证。换证所需材料包括: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最近半年的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
若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满足现准驾车型要求,但符合其他车型的驾驶条件,需办理降级换证。此时,还需提供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医疗机构出具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前往车管所办理申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