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夜间会车时,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m处应当使用近光灯,避免对司机的视线造成干扰。
同时,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需要使用近光灯,以避免远光灯造成对方眩晕。
此外,夜间遇到没有路灯或者照明不亮的路段时,应当同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而与相对方向来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应当改用近光灯。
在雨、雪、沙尘、有雾天气行驶时,能见度较低,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此外,在夜间通过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急弯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正确使用夜间灯光不仅便于司机行驶,还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