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科三的考试次数是有限制的,最多只能预约考试五次。如果在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后,可以进行一次补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每个科目考试只能进行一次补考,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需要在十天后才能再次预约。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之前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驾照科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即为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内容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