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会扣3分。当遇到前方车辆停车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严禁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同时,也不能穿插等候的车辆。
借道超车是指在对向行驶车道内逆向行驶一段,使用时间较长即为逆行。在进行借道超车时,需要注意不要超过跟在大车后面的小车,并且要留意斜道上的盲区,避免发生意外。在超车时,必须打开转向灯,否则可能会导致后方车辆出现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 驾驶非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2. 驾驶非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6.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8.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9.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1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11.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2.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