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驾驶时,远光灯的使用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规则。一般来说,当路灯亮起时,不应使用远光灯,以免对其他驾驶者造成眩光干扰。远光灯主要在道路照明不足或驾驶员需要查看路牌等标识时使用。
使用远光灯时,遇到对面来车应在一定距离内及时切换至近光灯,通常这个距离在150米至200米之间。会车结束后,可以恢复远光灯。此外,在超车时,应提前约100米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并打超车灯进行示意。
如果遇到对方使用远光灯,可以通过打超光灯1至2次来提醒对方切换灯光。在准备超车时,驾驶员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通过不断变换近光灯和远光灯来提醒前方车辆。在拐角、弯道或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变换远近光灯也是一种有效的提醒方式。
最后,当车辆行驶在宽阔且无其他车辆往来的道路上时,可以开启远光灯以提高视野。但无论何时,使用远光灯都应确保不对其他驾驶者造成干扰或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