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两条车道的小车应该靠右行驶。在这种情况下,最右侧是应急车道,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因此只能在左右行车道行驶。最左侧的车道车速应为100到120千米每小时,而中间车道的车速应为60到100千米每小时。
对于同方向有三条及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为每小时110千米,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千米,而减速车道的速度应在每小时60千米以内。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