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到期会自动清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记分周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例如,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1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1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1日二十四时止。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而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将无法正常使用。
因此,驾驶证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清零你的违章记分。
如果你的驾驶证记分周期满了,需要及时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才能避免驾驶证被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