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需要重新预约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若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如果补考仍未通过,本次考试将被终止,考生需要重新预约考试。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在十日后预约。
科目三考试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个部分。如果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考生可以进行五次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未通过,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并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