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坡道定点起步考核标准明细:
1、起步时限:起步超过30秒即判不合格。停车后需在30秒内迅速起步,超时将直接导致考试失败。
2、停车位置:车身与路边缘线距离超过50厘米不合格,30-50厘米内扣10分。要求考生精确控制车辆停放位置,保持与边缘线的适当距离。
3、车轮路径:车轮压到路边缘线即判不合格。行驶过程中需确保车轮不触及边缘线,保持行驶轨迹的准确性。
4、保险杠位置:停车后保险杠未对齐桩杆线,前后超出30-50厘米扣10分,超出50厘米以上判不合格。要求考生精确控制车辆停放的前后位置。
5、驻车制动: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要求考生停车后必须执行驻车制动操作,确保车辆安全停放。
6、车辆后溜:起步时车辆后溜超过30厘米即判不合格,后溜小于30厘米扣10分。要求考生起步时稳定控制车辆,防止后溜。
7、转向灯使用:起步未打左转向灯扣10分。起步前需正确开启左转向灯,并保持3秒以上,以确保起步动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8、坡道熄火:坡道行驶中熄火扣10分。要求考生在坡道行驶中保持稳定的车速和动力输出,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