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行驶的最高速度是根据行驶某段道路的限速标志牌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此外,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普通路和城市很快的路,城市普通道路一般情况下限速大多数基本都是在40-60公里每小时,很快的道路最高限速可能在80公里每小时,具体汽车车主要参考道路限速指示牌为准。当司机们行驶到一个陌生城市,必须要慢速驾驶,了解道路限速提示,否则可能被电子眼拍摄到超速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