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行驶时,若需要在路口转弯,应当开启转向灯并使用近光灯,以确保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按照相应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开启转向灯和近光灯;遇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遇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或路口以外;向右转弯时,若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应依次停车等候。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则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夜间行车时,除了遵守交通法规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夜间驾驶机动车时,遇对向行驶的汽车应减速慢行,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确保安全低速缓慢通过。其次,夜间会车时需要注意控制车速,注意观察岔道口,避免使用远光灯,以免给对方车辆带来眩目。此外,为了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拒绝疲劳驾驶和酒驾,并尽量保持车距,避免超车。最后,夜晚行车时,若对方来车灯光特别强烈,照得自己双眼产生眩目,应立即使用近光变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变光,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