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名字是可以进行更改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止一人,想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更改为其他所有人的姓名,那么需要准备并提交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这些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来代替公证证明。
此外,申请变更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还需要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一些其他的证明和凭证,比如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如果更换了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因质量问题更换了整车,那么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其他的证明和凭证。
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然后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新的行驶证。在办理一些特定的变更登记事项时,车辆管理所还会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另外,如果想要变更车主名字,还可以通过交管12123应用来在线申请办理。具体的操作步骤包括在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过户,然后点击机动车变更登记,最后在列表中点击变更车主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变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