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的原有车牌号是可以使用到另一台新车或者二手车的,但是只限是车主自己名下的车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以下条件下才能使用保留的车牌号:
1. 原车牌号在车辆转移登记或者车辆注销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保留,且机动车所有人拥有该原机动车一年以上,同时原机动车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 在申请保留原车牌号之日起两年之内,购买了新车或者购买了二手车,才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保留的原车牌号。
车牌号是国家管理车辆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在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才能将保留的车牌号用到另一台车。
在申请保留车牌号时,需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否则,将无法使用保留的车牌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保留的车牌号只能用于自己名下的车辆,不能转让给其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