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长期的有效期为10年,只有在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情况下才能更换。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那么可以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那么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