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车选号不满意的问题,可以使用老号牌。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条件:
原车牌在原车主名下车辆使用满一年后办理车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
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后两年内办理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新车、二手车都可以办理使用原号业务,需将涉及原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如果车辆已经在车管所登记注册,那么选定的车牌号不可以更改。如果只是在选号阶段,没有中意的可以重新选择。
车牌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
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如果以上条件都符合,就可以使用老号牌了。否则,就需要重新选择车牌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