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货车是一种具有四轮驱动的高性能轻便载货汽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的定义,它指的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员)、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地面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换句话说,多用途货车就是我们常说的皮卡。
货车是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它可以牵引一挂车,也可以不牵引。载货汽车一般被称为货车,也称为卡车。根据不同的标准,货车可以被划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种。而在中国,人们对于卡车的分类比较混乱,有按总质量分类,也有按发动机排气量分类。但是,新的国家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术语及定义》将货车归入商用车大类,并将货车细分为:普通货车、多用途货车、全挂牵引车、越野货车、专用作业车、专用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