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辆的年检频率是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皮卡车辆在使用10年后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而对于新皮卡车辆,前6年内需要每两年到车管所盖章年审,7-15年内每年进行一次年检,15年后则需要半年进行一次年检。如果皮卡车辆的年检不达标或者行驶里程超过60万公里,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过,目前有些地区已经开始放宽相关规定,只要车辆能够通过年检,即使达到年限或行驶里程,也可以继续使用。另外,一些加盖的皮卡车辆属于多用途乘用车,可以享受乘用车待遇,不再受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限制。
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皮卡车辆的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车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但是,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解禁五大总成再制造(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并对回收企业在环保方面制定相应的要求规范。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冶炼的原材料,按废铁价格回收后进行再回炉处理。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于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