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扣分情况分为扣1分、2分、3分、6分、12分等五种情况。
1、扣1分的情况: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2、扣2分的情况: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0.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0.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等。
3、扣3分的情况: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0.3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
4、扣6分的情况: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5、扣12分的情况: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