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按照正式的驾驶证考试科目划分,并不存在所谓的“科目四”。通常我们所说的“科目四”,其实是指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部分。为了便于大众理解和区分,这部分内容被很多人习惯性地称作“科目四”。
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对于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的掌握,以及在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这些内容都是驾驶员在实际驾驶过程中必须掌握和应用的重要知识。
此部分考试的形式为50道选择题,每道题2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考生需要达到90分及以上才算合格。如果考试不合格,当场还会有一次补考的机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都有明确规定。科目一、科目二以及科目三中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都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对于部分准驾车型,如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等,科目二的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准驾车型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