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报名后一开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一旦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就需要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被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必须在十天后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