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者的机动车违章被扣满12分时,必须在十五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安排相关考试。若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除并返还驾驶证;若不合格,则需继续学习和考试。若拒绝参加学习或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者,除了通过上述考试外,还需在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此考试将按照驾驶者驾驶证上注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
常见的会被一次记满12分的违章行为包括: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超载驾驶营运客车或校车、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相关证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逆行等。
值得一提的是,实习期内的驾驶者若被扣满12分,驾驶证将被吊销;而非实习期内的驾驶者,若扣满12分后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