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车主已经补办了行驶证,那么原先的行驶证就会作废,不能再用于车辆审验。这是因为,一旦行驶证补办完成,旧的行驶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如果继续使用,将涉嫌以欺骗手段办理补领行驶证,可能会面临警告或罚款等法律后果。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有义务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在申请过程中,车主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在受理之日起的一日内补发、换发新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完成这些步骤后,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就会正式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因此,为了确保车辆审验的顺利进行,车主在补办行驶证后,应使用新的行驶证进行车辆审验,避免因为使用作废的行驶证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