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是国四标准,也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其等效于欧洲的“欧V标准”。相比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严格,需要在满足“国三标准”基础上再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
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逐年升级,从2004年开始实施国2排放标准,2005年实施国Ⅲ排放标准,2006年禁止在京销售未安装OBD的新车,2007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Ⅲ排放标准,2008年国4燃油开始上市。然而,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表示,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因此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北京计划在2012年实行新车国V排放标准。考虑到车辆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国四标准相比新车的国五标准要宽松一些,但仍然比国三标准的限值加严了34%。购买的初期,国四车辆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测,一些国四车已经陆续要开始年检。在年检中,车辆的排放必须达到标准限值,否则需要进行维修保养,年检达标后才能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