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四条车道的速度限制如下:
第一车道,即最左侧车道,通常是小客车的专用道,速度限制在100-120公里/小时。这是为了确保小客车能够快速、安全地行驶。
第二车道的速度限制在80-100公里/小时。这条车道适用于各类车辆,但需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追尾事故。
第三车道的速度范围较广,为60-100公里/小时。这条车道通常用于行驶速度较慢的车辆,如货车或大客车等。
至于第四车道,它是紧急行车道,主要用于应对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在正常情况下,非紧急车辆不得占用此车道。不同高速公路对紧急行车道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行驶中需以路面标定为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则:首先,严格遵循限速规定,避免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其次,从匝道进入主线车道时,应加速至适当速度,确保顺利汇入车流;此外,要明确各车道的职能,按车道行驶,保持车流畅通;最后,请随时留意路边和空中的标志标线,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