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用轿车来说,需要在第六年和第十年各进行一次检验。如果车辆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年,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调整优化,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原10年内需要上线检验3次的周期被调整为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进行两次检验,而原来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的周期也被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于摩托车,原10年内需要上线检验5次的周期被调整为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进行两次检验,10年以后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经过这次调整,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而超过10年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