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汽车年检标志不需要贴了。从2020年6月开始,全国实行年检标志电子化。车主在进行车辆年审后,不再发放纸质年检标志,而是通过交管12123app领取年检电子标志。这个电子标志和纸质标志具有同等效力,车主可以将其保存在手机中,以备离线时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要求车主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手续。如果车主能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手续,车辆将会被及时退还。
如果车主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将被记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