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照考试期限是三年。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需要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进行补考。如果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需要在十日后预约。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进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因此,申请人在驾照考试期限内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同时,需要注意补考次数和考试预约时间的限制,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