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发明可以追溯到戈特利伯·戴姆勒这位来自德国的先驱。在1885年,他将一个废旧的发动机装入框架,并配上了两个尺寸较小的车轮,从而创造了摩托车这一交通工具。
戴姆勒被誉为摩托车的发明者。他的摩托车采用四冲程内燃机作为动力源,气缸工作容积为264立方厘米,每分钟转速达到700转时,功率可达0.5马力,最高时速可达12千米。车身采用木质结构,后轮由皮带传动,两侧还配备了辅助支撑轮。
为了纪念戴姆勒在摩托车历史上的重要贡献,德国工程师协会尤登堡分会在他去世后在堪的休塔特广场建立了一座纪念碑,以表彰他在该广场驾驶他的第一辆摩托车的历史性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