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科目四被称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或驾驶员理论考试。每个学员在科目四考试中拥有两次正式考试机会,以及一次补考机会。总共有5次约考次数。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是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超过五次,之前的考试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从科目一报名开始全部重考。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科目四考试的目的是测试驾驶员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超过五次,之前的考试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从科目一报名开始全部重考。
因此,学员在参加科目四考试时,应该充分利用两次正式考试机会和一次补考机会,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加强学习,以便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同时,学员需要注意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避免超过五次导致之前的考试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