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驾照度过实习期,驾驶者可以累积扣除11分,若累积扣分达到12分,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的情况。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该条例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设定为12个月。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驾驶者的记分累积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在被扣留驾驶证后,驾驶者需要按照规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相关考试。只有通过考试,记分才会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才会被重新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驾驶者需要继续参与学习和考试,直至合格为止。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驾驶者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每个记分周期的记分都未达到12分,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如果每个记分周期的记分都未达到12分,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