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中,并非总是后车全责。在追尾事故中,双方都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责任判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何判定责任呢?当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时,他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他们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判定他们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导致事故的过错,那么这将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事故,那么他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另一方则无责任。